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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凉山州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昭觉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张杰以赞助名义向企业摊派费用等问题。2020年8月,湖北某专业汽车有限公司中标并实施昭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垃圾清理环卫采购项目。该项目实施期间,时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杰要求项目负责人赞助10万元,用于单位职工下乡、加班补助和支付以单位名义购买烟酒、餐费等开支。该行为加重了企业负担,损害了政府形象。张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张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5月,张杰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二、越西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波在服务企业中不作为慢作为,未及时支付项目款等问题。2011年至2015年,时任越西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许波在支付部分企业教育系统基建项目资金时,主动担当不足、履职不到位,能拖则拖、能缓则缓,导致部分资金应付未付,直至2022年州、县优化营商环境督查专班到现场督办欠款事项后,才支付欠款,损害项目承建方的合法权益。许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0月,许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喜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副局长李勇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企业财物等问题。2012年至2021年,李勇在担任喜德县国土资源局、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喜德县某砖厂、某矿业公司等11家企业办理矿权及土地审批等事项中提供帮助,收受企业所送现金共计51.2万元。李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李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5月,李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四、甘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原工作人员(主持工作)何星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多次违规索要财物、接受宴请等问题。2015年12月至2023年2月,何星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以抽检等名义向甘洛县某孕婴店等8家商户索要奶粉、冰箱等物品;违规接受某商贸有限公司业务员等管理服务对象宴请4次,收受某购物广场负责人等16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何星索取或非法收受现金共计62.45万元、物品折合价值共计4.14万元。2023年4月,何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